近来,少年作家韩寒在一档电视节目中炮轰几位现代著名作家,声称他们的“文笔很差”、“简直没法看下去”。后来又补充说,老舍不在黑名单之列。韩寒的论断是否妥当姑且不论,但是他能肯定老舍的文字,对此,“余心有戚戚焉”。
一直是欣赏和敬重老舍先生其人其文的,如果一定要我在心目中挑选一个最喜欢的现代作家,仅此一人,那么我毫不犹豫地把票投给老舍。是的,就是老舍,舍他其谁?!老舍是旗人的后代,原来家道似乎还算殷实富庶,等到他父亲逝世后,光景就衰退黯淡下来,“急管繁弦瞬间转为疾景凋年”。他的幼年应该说是在艰难困苦中渡过的,但是老舍不以为耻,跟母亲及兄弟姐妹过着属于他们的普通下层百姓的生活,这个在他的诸多作品中皆有直白的反映。而且,在苦水中泡大的他,精神世界一直华美高贵,照样种花养鸟写作绘画,老北京的精致优雅在他身上可以窥见。
老舍算得上是中国早期的“海龟”,他在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任教,一呆就是五年,这五年是他著书颇丰的时期。难得的是,即便是在异国他乡,他的文字始终如一地不改与生俱来的“京味儿”,因为北平是他的根。北平之于老舍,就好像上海之于张爱玲,李诘人之于成都,陆文夫之于苏州,人与地之间的千丝万缕是怎么也挥之不去的。早期留洋的作家,动辄就大谈什么主义,偏好在西方的鸿篇巨著中寻找灵感,言谈写作间不时有外文掠过。对此,钱钟书的评说幽他一默,“说话写字夹杂着外文,好比牙齿缝里镶嵌着未曾嚼烂的肉渣,看起来有失雅观,却至少表明生活水准是高的”。套用到此处,似乎可以解释为:说话写作间夹杂着外文,虽然让人视听上有点不舒服,至少证明其人是留过洋镀过金的。与某些大肆渲染自己游学经历的作家不同的是,老舍对自己的英伦生涯一直缄口不提,至于他的文字,字里行间看不出一丝半点欧化的痕迹。他用最典型不过的京腔写就的文字,对于我们偏南方的读者来说,就是上好的相声文稿,看着看着就觉得不够过瘾,心里念叨着要是有土生土长的北京相声演员表演给我们听才好。
他的长篇小说写得真是盖了帽了,除了《骆驼祥子》《四世同堂》等等,有人推荐我说《离婚》是老舍佳作中的佳作,可惜直到现在还没去拜读一番。有网友以戏来评论老舍云:“其行文也是起霸的路子,讲究的是:看上去显得慢,也不像是有多大难度,但是手眼腰腿要无一不到,一个人占着整个台子,却多大的台子也不显得空落,多粗陋的台子也要随着他那股势无限扩展,也能成就那种八百里分麾下炙,五十弦翻塞外声的沙场秋点兵的气象。”这一段评论文字也写得极美,我愿意相信,是因了沾染上老舍先生文气的缘故。
老舍的散文也写得可圈可点,虽然精采绝伦的程度要略逊于其小说。他写给一双小儿女的文字,模仿幼儿的口吻来写,惟妙惟肖、活灵活现,令人拍案叫绝。老舍一生中大部分时间住在北平,他另外居住过的地方还有济南和青岛,这些城市,因了老舍的文字变得更加摇曳多采、顾盼生姿。我到现在还记得小学时候学过的老舍描写济南冬天的文字,他描写“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,树尖上顶著一髻儿白花,好像日本看护妇”,又写道“水藻真绿,把终年储蓄的绿色全拿出来了”,那时不懂得欣赏这些文字的曼妙,只是按照老师的指示将它们背诵下来。他的另外一篇《风》,描蓦大风来时飞沙走石、鬼哭神号的情状,“桌上、炕上,落满了腥臭的灰土,连正在熬开了的豆汁,也中间翻着白浪,而锅边上是黑黑的一圈”,读后让人不由得也想找块抹布擦一擦桌椅,虽然此时屋外正当艳阳高照、万里无云。
据称老舍当年在英国生活安逸舒适,就收入来说怎么也算得上是个中产,但是他义无反顾地回来了。然而,到了后来,他的祖国却容不下他,他最终自沉于太平湖。老舍之死投射在汪曾祺的短篇小说《八月骄阳》中,有“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”之称的汪老,极尽其短篇小说圣手的能事,让人读后感觉仿佛看了一场老舍太平湖之死的记录片。小说中,借两位旁观者的交谈道出老舍至诚至真、至善至美的灵魂——对党、祖国和人民毫无保留的爱,然而满腔的热爱却得不到理解。“我本将心托明月,谁知明月照沟渠”,百般痛千般苦万般无奈,思之令人落泪。
老舍在英国的寓所已经被英国政府列为重点保护文物,其人在英国汉学界也颇受尊重景仰,对他的作品的研究在海内外更是开展得如火如荼,就这一点来说,离开我们四十多个年头的老舍似乎也算是有福了。舍他其谁,惟有缅怀。